看到這一期最新的影音流量數據,有幾個想法:
~傳產電視的衝擊
~廣告型態轉變
~規模經濟持續坐大
~因「跨界」而產生的同質產品競爭而非「同業競爭」。
~三大境外媒體商吸了你多少血?
1. 要注意,報告講的是「台灣網友透過桌上型電腦或筆電瀏覽線上影音狀況」。它的行為基本上比較偏OTT或VOD,而非行動裝置。數據說,「87.8%的台灣網路人口,平均每位使用者瀏覽214次影音、花費1,085分鐘瀏覽影音內容,且平均每次造訪會瀏覽6則影音內容。」
觀眾都跑到網路上去了。這符合Polo老師預估「接下來,線性排播的節目會陸續消失」。現在都是多螢VOD,OTT,內容多到看不完。線上影音播放平台,大家都打很兇。過去做影音平台或不做的,現在都在做了。所以這是對電視來講一個很大的殺傷力。
所以接下來的連帶損失,將會是依賴「電視廣告」的產業。那會很慘。
2. 行動流量在去年年中已經超越PC。台灣市場已經正式出現死亡交叉。所以PC的數據只能當成另類的收視投放參考,且影響比重也應修正。第一王道當然還是行動裝置。所以若要評估成效,必須結合行動裝置的數據才能作準。
3. 創世際的數字證明了一件事:如果你是「靠行內容供應者」,就是依賴著非自有平台如YouTube或FB為你鋪內容與導流的話,的確,選擇一個好平台為你衝流量,會是重要的一件事。
但千萬別以為他們會在吃太飽的時候,吐出來幫你導流回官網。他們吃不飽的。從這份報表,我會去看他們吃掉了台灣多少流量,然後比對過去的數字,評估增長幅度。基本上,Google系,FB,Yahoo系三家吃剩的,才輪到我們這些小店揀來吃。網路影音世界的唯一活路就是自己如果能搞到像Netflix那麼大個影音雲,就活下去了。這基本上還是「規模經濟」的概念。
4. 至於YouTube Partner Channel數據組的教訓是:你只要上了網路平台,基本上每一個帳號,每一個影音都是你的對手。「同業競媒」這件事情已經不存在。現在大家流行搞跨界,所以只有「同性質產品」的競爭,因為現在賣豆腐的也來做包子了。同業跟同質不一定畫上等號。重要的是,紀錄片跟紀錄片比,華劇跟華劇比。例如一則雜誌社如果推出影音紀錄片,某種程度上也是得和電視紀錄片或CNEX同台競爭的。
5. 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影片就像江南大叔一樣可以病毒式傳播個幾億人次。你的老闆一定也是這樣要求你的,「我們的影片一定要在網路上走病毒式傳播啊」。但是,放心。不用想太多。因為連PSY大叔自己都曾在一個音樂訪談節目中說過,「我沒有辦法複製GangNam Style的成功經驗」。所以這些成功經驗並不能一體適用。
有量什麼都行;沒量寸步難行。
要講影音流量更是一件恐怖的事。基本上那是一件「規模經濟」的事情,量大為王。又或者是,一講到影音流量,聽起來像是變相的「收視率」。以前傳統媒體的恨之入骨的惡魔,其實只是換了個長相,從沒離開過,而且它越搞越大。你認清了沒?
#流量 #OTT #VOD #廣告 #跨界 #線上影音 #收視率 #電視